Tuesday, September 19, 2006

专栏《检验生命》>>10/9/2006沈观仰

功利是快乐之本?>>>沈观仰

我们生活在这个分秒必争、光影错乱、天底下尽是一片喧嚣聒噪的大都会里,一有难得的闲暇间隙,自然很想躲进个己 的私人世界,好好地享受人生乐趣。

享受的方式五花八门,有人选其轰天价响的感官刺激,有人则较喜恬淡如水的休闲养生。不过,勿论其所选择的享乐方式为何,人们心里或已预设了这样的一个哲理——追寻快乐,追求个人幸福,才是生命最重要的目标。

生物学家会援引达尔文进化论来辩说,人种若非利用大脑发达的天赋优势,千万年来想尽办法去追求快乐,逃避痛苦,人类即无法进化为今日统摄主宰世界亿万生灵的超物种!

好逸恶劳、趋利避害、追求快乐的利己心态,初步看来似乎是人类的本性。古今中外,不乏思想家艺术家将之讴歌为人生的意义。

不过,追求个人幸福的想望,被梳理弘扬为邦国政权合理性的原则,却有拜欧陆启蒙运动之赐;至于它被落实到社会改革议程,作为建立现代自由民主制度的基础,则须归功于英国伦理学家边沁(Jeremy Bentham 1740-1832)。

边沁在其经典作《伦理与立法原则的引介》开章明义提出他的大前提说:“自然把人放在两个最高主人的支配之下,即痛苦与快乐。恰恰 是他们指示我们应做什么?决定我们要做什么?”

换言之,快乐是善,痛苦是恶,此乃人情常理。于是乎,千古从来的伦理困惑,被他快刀斩乱麻似乎一举解决。

绩效主义
因此,对边沁来说,个人的行为举止,人生决策,都身不由己追求最大的快乐,尽量减少痛苦。

不过,又由于人们聚群而居,不同的人追求不同的快乐,难免会引起人与人之间的冲突。此时,幸福普及的人数,也是判断行为价值的标准。因此,边沁主张说,国家行政立法司法的正确原则,即是促进“最大多数人的最大量幸福”,作为社会正义最崇高的善与德性。

这即是今日自称自由民主国度深信不疑的“功利主义”。中文多把边沁的“utilitarianism”,翻译为“功利主义”,我总认为不妥,就因“功利”二字,在中文里含有贬谪之意。由于utility 原是经济学术语,意即“可用的”,“有效用的”,又因边沁的伦理原则注重行动之苦乐效绩,而非行动本身是否附合伦理规法,所以,他的伦理学说,译为“绩效主义”,更为贴切恰当。

平等概念
边沁之所以成为名留清史的社会改革家,在于他首次大胆提出“平等”的概念。他主张说,社会全体成员,勿论阶级财富性别教育等级,对个人快乐幸福的索求,皆享有平等的合理性。

18世纪中叶的英国社会,是由一小撮君王贵族富商巨贾大地主们垄断了政治经济的支配权。边沁于世代交际提出这种有关“平等”的创议,自然引发了无比的历史性的震撼,也掀开了接下来日子里,英国小资产阶级以及商企工业精英们入主英国议会的序幕!

由此看来,功利主义是任何传统上本为农基封建社会,走向现代工业化民主邦国的原发动因,也是企盼这个历史转折的思想必经之道途。今天,只要是自称为民主邦国的社会,政府皆会声称“为民服务”、“以人心幸福为己任”、“人人一票”、“少数服从多数”,来辩称政权的正当性。

边沁的问题在于,他并无辨分快感(pleasure)与快乐(happiness )之间的差别,这两个词语,被他互相替用,几乎成为等同词,似乎声色大马、吃喝玩乐、纯感官的享受,也是人生的至善。

因此,对边沁持异议者可反唇相讥说:与其做快乐的懒猪,不如做个不快乐的苏格拉底。

爱邻如己
这个缺陷被边沁的弟子自由主义的开山祖师穆勒(J.S.Mill 1806-1873)弥补纠正。所谓快乐,并非是自私自利、损人利己、满足私欲之享乐主义,而是那种“爱邻居如爱己”的感觉。

那种利他而利己,具崇高修养的快乐。他说,这才构成完善功利主义的道德理想。

如此一来,功利主义与其近亲实用主义,今日即成为欧美先进社会的治国哲理。

当然,在我们发展神速的亚洲社会,也不乏功利主义的信徒,将它视为不言而喻,不辩自鸣的真理。

我向自己提出的诘难是:功利主义有何严重的弊端?

10/9/2006 《南洋商报》《人文》版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