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ly 23, 2006

专栏《检验生命》>>23/7/2006沈观仰

语言――寓所或牢狱?>>>沈观仰

任何人在深思着“语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?”这个问题时,即已经进入了哲学的园地,进入了形而上学、存在论、知识论、语言哲学的迷宫。

然而,当我们追问“语言是什么?”时,我们是在期望获得何种答案?我们又有何种标准或尺度,来衡量我们所获的答案是否正确合理?这是柏拉图在《米诺》对话篇里所提出的诘难。

这类古往今来无数哲人与之纠缠不清的知识论死结,我们暂时无法解答,但须牢记心中,用来不断提醒自己说,我们处身于这个存在的黑暗森林里,我们敞光的思维,只能照亮周边少许的空地罢了!

所以,我们初步尝试所获的答案,不太可能是终极真理,最多只不过是局部暂时试探性的答案,由他人、后人再检验查核。哲学,该是社群性、历史性的活动。

如果事实如此,我们何必要自寻烦恼,为这些古怪问题伤脑筋?我们何不大伙儿去吃肉骨茶,更加爽快?

康德拒绝了吃肉骨茶的逃避主义。他在《纯粹理性批判》第一版的前言第一段第一句就指出说:

“人类理性…有如下的特殊命运:它定为种种问题烦扰,却又无法摆脱这些问题,因为它们是由理性本身的本性提出的,但它也无法回答它们,因为它们超越了人类理性的一切能力。”

我们思想的特殊命运是如此吊诡,我们也无太多的选择,只好继续追问语言的“定义”。

20世纪英文世界的主流哲学,是专门分析语言的分析哲学。他们主张说,一切哲学的争论,尤其是不同形而上学理论上的争执,皆可溯源至使用语言的混淆。因此,只要把语言文字的用法澄清了,问题也自然消失而解决了。

卫根斯坦是分析哲学公认的大宗师。他早期受了罗素的影响,想从逻辑观点来理解语言。逻辑,是思想的法则,是语言秩序的游戏规则,卫氏这项计划,初步看来似乎有望成功。

逻辑性的定义,通常是依靠逻辑分类里“种”与“属”有邻近关系的概念来划清词语之间的界线。

比如说,椅子是用来坐的家具,桌子是用来写字的家私,这两者就于种属的邻近关系之中,划分了彼此之间的界缘。

但语言这个概念,有种属关系下的邻居吗?

思想,是用语言来表达的。没有语言,就没有思想。我们无法去思想任何语言以外的东西。

语言在逻辑种属上的邻居,就是没有语言,传统上谓之为“无”,或“空”。自古希腊巴门尼德以降,哲人都认为是不存在、不能想也不能言谈的“东西”。

卫根斯坦也是逻辑学家,自然明白此理。他在《逻辑哲学论》一开头就说:

“要给思维划一界线,我们就该给这个界限的两面都能思想。划这样的界限,只能从语言上着手。凡是在这个界限那一面的,简直无意义可言。”

于是,卫根斯坦那奇异的,指向某种神秘主义的名言云:“凡是可以说的,就能说得明白,凡是不可以说的,对它就必须沉默。”

然而,卫根斯坦和所有人类一样,无法跳出语言的界限以外去思考,只能在语言界限的此岸,却仍旧在筹划决定语言的界缘,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吗?

以东方智慧打个比方来看,永远活在水里游泳又不曾跳出水面的鱼,岂能知道游泳在水里的滋味?

我这里质疑的,是想以逻辑来参透语言的做法。分析哲学家们的教条“唯有命题才有真假值”的“真”与“假”,与哲学追求的“真理”,似乎不是同一回事。

又或许是,真理不能仅在于语言里获得,也怪不得老子会说: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”

当然老子最终无话可说,也只好骑牛出关,只留下我们这些数千年如一日,活在神秘但又不完美之语言里的后人,仍然情不自禁寄寓在语言的居所里。

当然,肯定总有些人满腹疑团要问:“我们的寓所,难道不就是我们的牢笼?”

23/7/2006 《南洋商报》《人文》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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